□記者劉啟路
  本報訊 利用“酒托”騙男顧客,一酒吧開業不足一月,就從68名受害人身上騙走近30萬元。大河報記者昨日從鄭州高新區檢察院獲悉,經檢方公訴,涉案的30名“酒托”因犯詐騙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至3年不等。
  2013年4月初,鄭州市民張某通過微信認識了女孩“徐巧”,並很快約在鄭東新區見面。見面後,“徐巧”提議到酒吧坐坐,並帶張某來到位於地坤街與地德街交叉口的一家酒吧,“徐巧”點2000多元的單後,又拉來一位“好姐妹”,三人喝酒玩游戲,最終消費了13580元。但在索要發票時,服務員卻推說沒有,張某拒絕付款。“徐巧”見狀,表示要自掏腰包,張某礙於面子,不得不付了款。當晚,感覺上當的張某報了警。
  此前,警方已接到多起在該酒吧被騙的報警,於是,民警將“徐巧”等相關嫌疑人帶走調查,結果發現這是一個有組織的“酒托”團夥。
  經查,“徐巧”本名楊麗麗,與“好姐妹”劉欣都是酒吧的“酒托”,操縱她們的是黑龍江男子周安。2013年3月,周安在網上結識了涉案酒吧的老闆柴某,當時酒吧剛開業不久,兩人商量用“酒托”拉客騙錢,周安遂成了“托頭”,並負責酒吧日常管理。
  隨後,周安招聘了楊麗麗、劉欣兩名“酒托女”,併在網上雇“鍵盤手”,由“鍵盤手”利用微信物色男性客戶,用異性交友方式誘騙受害人,然後安排“酒托”與其見面,在酒吧消費高價紅酒,從中抽成。其實,酒吧內動輒千元的“名貴”紅酒,全是用廉價紅酒與可樂、雪碧勾兌而成。
  在這家酒吧,除了周安等人外,還有其他7組“酒托”拉客作案,共計36人。他們在酒吧開業不足一月時間內,共詐騙68名受害人,騙取29.6萬元。在警方的調查中,包括周安在內的30人相繼落網,另有酒吧老闆柴某等6人在逃。
  線索提供張琨琰袁普潘佳佳  (原標題:小酒吧養36個“酒托”不到一月行騙近30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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